主旨: | 有關自112年8月15日起修正校園COVID-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 |
二、 | 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 |
三、 | 配合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爰修正校園COVID- |
(一) | 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
(二) |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 |
(三) | 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
(四) | 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
四、 | 另校園室內外維持自主佩戴口罩措施(不強制配戴), |
五、 | 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呈下降趨勢, |
六、 | 檢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COVID-19 疫情校園防疫措施暨Q&A」及「新型冠狀病毒(SA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