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2020-02-18 開學前後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請師長及學生們確實遵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教育局已於109年2月17日桃教體字第1090013035號函文各校,請學校開學前後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1)學生及教職員工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到校前先在家量測體溫及紀錄之,並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原則。

(2)學校應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額)溫槍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倘有發燒或患病疑慮者應安排單獨安置空間由學校人員照顧,並儘速就醫。

(3)正常健康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無須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者則務必配戴口罩,學校應以多元管道向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宣導正確配戴口罩之時機,避免造成學生及家長恐慌。

(4)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保持勤洗手習慣,學校應提供足夠洗手時間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亦應逐一檢視洗手設備,於疫情期間調整適當水龍頭出水量,發揮勤洗手防疫之效。

(5)學校應維持教室內通風,並針對教職員工生易碰觸之地方,如門把、桌面、遊具、扶手、廚房及廁所等,應每日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環境消毒及清潔工作。

(6)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手部消毒措施,降低傳染風險。

(7)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如為確診病例接觸者,需進行居家隔離,而109年2月6日起入境民眾如有中港澳旅遊史(如港澳生)及109年2月10日起自中港澳轉機得入境臺灣者(如外國學生),需列入居家檢疫14天。學校如有學生須進行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學校應主動關懷及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

(8) 各校延長至4/30止暫停學校自營游泳池,教室,演藝場所及會議室等室內空間開放供外界使用,其餘場域及室外空間仍依照校園開放規定辦理,另倘有疫情而停班停課者,室內外場地則全面暫停開放。

2020-02-05 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請各校(園)務必依說明事項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主旨: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請各校(園)務必依說明事項辦理相關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寒假期間各級學校辦理課輔及營隊活動一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建議學校評估是否停止辦理,若仍維持辦理,請各校(園)務必安排於通風環境內進行,並落實防疫措施,以減少群聚交叉感染風險。
二、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請各校(園)要求學生及教職員工落實自主管理,務必每日量測體溫並記錄之,請各校運用校內耳(額)溫槍協助無法在家量體溫之學生到校量體溫,另請各校(園)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隨時進行消毒工作。
三、為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出現傳染漏洞,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之教職員及學生亦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儘快就醫。
四、為於開學前完善防疫準備,請各校(園)成立防疫小組並落實以下防疫措施:
(一)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請各校(園)應以多元管道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相關注意事項,並落實校園衛生教育宣導,包括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二)加強衛生清潔措施:各校(園)應定期以稀釋漂白水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等)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措施,並備妥相關防疫物資,洗手臺應備有肥皂、洗手乳等清潔用品。
(三)落實自主管理及醫療轉介措施:學生及學校教職員工應做好自主管理並勤洗手及量測體溫,如發現人員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或主動提供其口罩),協助其儘速就醫,就醫前應留置於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之處),並落實不上班、不上課。
(四)辦理疫區返台隔離措施:請各校(園)切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前往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學術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並依照「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集中監測措施工作指引」相關規定辦理隔離措施。惟考量學校內師生互動密切,對於自中港澳入境但無相關症狀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於入境後在家休息14天,以降低傳播風險。
(五)配合有關單位防疫:請各校(園)隨時注意疫情發展相關訊息,並務必配合衛生機關辦理相關防疫措施,且隨時與醫院及衛生機關保持聯繫,關心及瞭解學生健康狀況,加強校園相關衛生教育,並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
五、檢送「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各1份,可逕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index.jsp)/「訊息公告」/「最新消息」項下下載運用。相關防疫措施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網址: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項下查詢運用。
六、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及國小教育科,請協助轉本市各社區大學、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知照辦理。
正本: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各私立幼兒園、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本府教育局終學科(含附件)、小教科(含附件)、幼教科(含附件)、本府教育局高中科(含附件)、本府教育局國中科(含附件)

2020-02-05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
輸」,請加強及配合相關防治及健康管理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0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14248號函辦理。
二、適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及流感流行季節期間,該中心
已訂定旨揭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供參考辦理:
(一)防護措施:開學(課)前應儘速成立防疫小組,召開因應措施會議,並發送防疫通知予家長及學生;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預先備妥適量防疫物資、主動關心學生健
康狀況、強化衛生教育、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維持教室內通風、加強通報作業。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學生活動,應比照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健康管理措施:具感染風險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依附件所列「具感染風險對象健康管理措施」辦理;學校出現確診個案,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接觸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依管理措施確實隔離,且學校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三)如有疫情發生,務必配合當地衛生機關,並依規定通報
本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
三、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index.jsp)/「訊息公告」/「最新消息」項下載運用,相關防疫措施最新資訊,請隨時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
四、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及國小教育科,請協助轉本市各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知照辦理。
正本: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各私立幼兒園、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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