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開學前後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請師長及學生們確實遵守

教育局已於109年2月17日桃教體字第1090013035號函文各校,請學校開學前後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1)學生及教職員工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到校前先在家量測體溫及紀錄之,並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原則。

(2)學校應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額)溫槍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倘有發燒或患病疑慮者應安排單獨安置空間由學校人員照顧,並儘速就醫。

(3)正常健康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無須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者則務必配戴口罩,學校應以多元管道向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宣導正確配戴口罩之時機,避免造成學生及家長恐慌。

(4)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保持勤洗手習慣,學校應提供足夠洗手時間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亦應逐一檢視洗手設備,於疫情期間調整適當水龍頭出水量,發揮勤洗手防疫之效。

(5)學校應維持教室內通風,並針對教職員工生易碰觸之地方,如門把、桌面、遊具、扶手、廚房及廁所等,應每日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環境消毒及清潔工作。

(6)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手部消毒措施,降低傳染風險。

(7)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如為確診病例接觸者,需進行居家隔離,而109年2月6日起入境民眾如有中港澳旅遊史(如港澳生)及109年2月10日起自中港澳轉機得入境臺灣者(如外國學生),需列入居家檢疫14天。學校如有學生須進行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學校應主動關懷及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

(8) 各校延長至4/30止暫停學校自營游泳池,教室,演藝場所及會議室等室內空間開放供外界使用,其餘場域及室外空間仍依照校園開放規定辦理,另倘有疫情而停班停課者,室內外場地則全面暫停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