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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6-28 | 點閱數: 103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 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敬請參加培訓認證資格者,完整參與12小時培訓課程,並於日後參與6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二年內完成三項專業回饋實踐後,於111630日前,繳交相關表件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台」(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三、取證資格如下:

()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共12小時。

()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 二年內完成三項教專實踐,如下:

1、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備課、 觀課、議課,給予對話或回饋至少一次。

2、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一次。

3、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一學期。

四、取證後回饋服務事項:

()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 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