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2022-06-14 「本市校園出現COVID-19確診個案停課示意圖」請家長參考。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文字說明:

各級學校倘出現確診個案,且該個案確診(PCR採檢日或快篩陽性日)前2日有到校,該班自主應變3天,並停止實體課程3天,改採遠距教學,復課前快篩陰性可到校上課:

(一) 倘確診個案為學生:確診個案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國中及高中部分不含導師),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二) 倘確診個案為教師:
1、 國小及幼兒園:如確診個案為班級導師,該班級學生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若確診個案非班級導師,其授課班級不受影響、不用暫停實體課程。
2、 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導師班級與授課班級學生,皆不受影響。
3、 教師辦公室:比照職場匡列確診教師座位「九宮格」同事,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採檢陰性即可復班。
(三) 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與確診個案於「PCR採檢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四) 倘確診學生為住宿學生,其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或「0+自主防疫7天」,原則不到校,並由學校發放2劑快篩試劑;倘學校師生因同住家人確診而需「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或「0+自主防疫7天」,亦以不到校為原則。
(五) 快篩試劑請優先自教育部、行政院及本局配發量支應,倘有不足,再行向本局申請快篩試劑並覈實發放予停課師生使用。
(六) 檢附「本市校園出現COVID-19確診個案停課示意圖」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2022-06-13 有關本市各級學校自111年6月13日(星期一)起恢復實體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及本府111年6月9日防疫專案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各級學校倘出現確診個案,且該個案確診(PCR採檢日或快篩陽性日)前2日有到校,該班自主應變3天,並停止實體課程3天,改採遠距教學,復課前快篩陰性可到校上課:
(一) 倘確診個案為學生:確診個案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國中及高中部分不含導師),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二) 倘確診個案為教師:
1、 國小及幼兒園:如確診個案為班級導師,該班級學生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若確診個案非班級導師,其授課班級不受影響、不用暫停實體課程。
2、 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導師班級與授課班級學生,皆不受影響。
3、 教師辦公室:比照職場匡列確診教師座位「九宮格」同事,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採檢陰性即可復班。
(三) 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與確診個案於「PCR採檢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四) 倘確診學生為住宿學生,其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或「0+自主防疫7天」,原則不到校,並由學校發放2劑快篩試劑;倘學校師生因同住家人確診而需「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或「0+自主防疫7天」,亦以不到校為原則。
(五) 快篩試劑請優先自教育部、行政院及本局配發量支應,倘有不足,再行向本局申請快篩試劑並覈實發放予停課師生使用。
(六) 檢附「本市校園出現COVID-19確診個案停課示意圖」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三、 自111年6月13日(星期一)起復課後,各校(園)防疫指引如下:
(一) 校園教職員工生除飲水、用餐及游泳教學外均須落實配戴口罩。
(二) 室內外體育、音樂、表演藝術類課程及訓練持續配戴口罩。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得暫時脫下口罩,但於場外預備及暖身時仍須配戴。
(三) 校外教學、畢業旅行及大型活動(包括校慶、園遊會、親職教育日及運動會)等暫緩辦理。畢業典禮仍採線上辦理為原則,另授權學校與親師生充分溝通後,備妥防疫計畫報局核備後辦理實體畢業典禮,惟參加的成人須完成三劑疫苗接種。
(四) 高國中小(含幼兒園)室內場地原則禁止外借,倘各校評估租借單位辦理活動之必要性且備完善防疫計畫,本局授權學校自行決定是否借用室內場地;室外場地(含籃球場及遊具等)維持供民眾運動、租借及使用,並於每週定期實施清潔消毒。
(五) 減少跨班、跨校交流活動次數,倘須辦理,務必落實人員造冊並落實校園防疫措施。
(六) 落實營養午餐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得併桌共餐並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四、 為加速衛政單位疫調匡列速度,倘貴校(園)出現PCR確診個案或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研判為確定病例者,請提醒是類人員儘速填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或至本市COVID-19防疫資訊站/隔離措施/COVID-19確診者調查表(https://reurl.cc/0pEV4Y)完成填報,俾利即時匡列其同住家人。
五、 本案說明二所列暫停3天實體課程或防疫假皆具強制性,請貴校(園)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應避免返校或至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六、 另為因應各家庭面臨問題情形殊異,倘學生家長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請貴校(園)個案從寬認定並給予防疫假,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另請貴校(園)提醒請假學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並妥為規劃學生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落實自主學習,且協助以多元評量方式,不扣減學生學業成績。
七、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加強宣導生病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如教職員工生快篩陽性,須再經醫事人員確認快篩結果,或完成PCR檢測,倘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測者將由衛政單位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第43條處置;另請學生、家長、教職員工提高警覺,於完成相關檢測後,應儘速返家等待結果,勿逕自返校上班及上課,以免疫情擴大之虞。

2022-06-13 因應近期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上升,為強化防疫量能及韌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居家隔離匡列原則及居家隔離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5月31日府衛疾字第1110140076號函辦理。
二、 因應社區疫情廣泛流行,為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公衛防疫量能,經參考國外防疫政策,指揮中心調整居家隔離匡列原則及居家隔離措施,說明如下:
(一) 密切接觸者匡列對象:
1、 自本(111)年5月8日起限縮為同住親友,原職場及學校接觸者採取自主應變;另自同年月17日起針對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除居家隔離,調整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
2、 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住宿學生或職場等之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仍須居家隔離。
(二) 隔離天數計算及措施:
1、 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須進行居家隔離,自與確定病例最後接觸日次日起算3天,於隔離期滿後繼續4天自主防疫。
2、 自本年5月17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已完成3劑疫苗者,得免進行居家隔離,惟自與確定病例最後接觸日次日起算7天仍須進行自主防疫。
(三) 檢測措施及相關費用:
1、 以家用快篩試劑檢測為原則。
2、 確診個案之宿舍同寢室室友,由學校提供1人2劑快篩試劑(可優先從教育部配發防疫物資支用)使用。
3、 於完成接觸者匡列時、有症狀時或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自主防疫期間如須外出則須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
(四) 快篩檢測陽性者,可自行預約遠距醫療或視訊診療,由醫療人員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如居家環境設備無法使用視訊或未能成功預約視訊診療者,可委由非居家隔離親友攜帶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卡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可透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 (https://reurl.cc/DyDaQj),或使用「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查詢附近「視訊診療指定院所」。)
三、 另為簡化疫調作業,指揮中心業於本年5月1日啟用「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透過民眾自主回報及通知其同住親友進行隔離方式,即時蒐集確診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資訊並進行隔離措施,爰為符合實務狀況且為避免損害民眾之權益,指揮中心已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並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

2022-06-01 重要通知! 本校BNT疫苗接種時間更改,請詳閱。

2022-06-01 ※重要消息!※ 本校疫苗接種日期異動!

                                             南門國小BNT疫苗接種日期異動

 

各位家長您好:

    奉市長指示,原排定6/6()進行學生BNT疫苗接種,將提前至6/3() 16:00~18:00 (下午)地點及時程安排不變,請各位家長帶著孩子依照年級時程規劃,並攜帶接種評估暨意願書(家長務必簽名)個人健保卡黃卡(施打第一劑者,不需帶黃卡)至本校優活館接種疫苗。

各年級集合報到時間:

時間

年級

16:00~16:05

六年級(12歲以上)

16:05~16:20

五年級、六年級

16:20~16:50

三年級、四年級

16:50~17:20

一年級、二年級

17:20~18:00

特教班、幼兒園(五歲以上)

若貴子弟未跟導師登記接種疫苗,當天亦可來學校接種疫苗。

當天最後報到時間為18:00

當天遇雨仍正常接種疫苗,請讓孩子帶支隨身雨傘可往返校門

  口與優活館間,也請提醒注意雨天安全。

本校因有工程進行,請家長們盡量步行到校,若騎乘機車請依

  照引導停車,不提供汽車停車位喔!

2022-05-31 有關111年6月6日本校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接種提醒與接種評估暨意願書下載,請詳閱附件。

2022-05-26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針對「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年齡之參加者,須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措施之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9787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自110年4月22日起,強化高風險場所(域)、活動對象之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其中「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包含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健身房及八大行業等。
三、 有關旨揭措施規範對象,指揮中心補充說明如下:
(一) 倘為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證明者(即接種疫苗前, 經醫師確認對國內所有授權使用的COVID-19疫苗皆有接種禁忌或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評估不建議接種),可持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參與活動。
(二) 「已接種2劑疫苗已滿14天但尚未滿12週者」或「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參加活動。

2022-05-26 自本(111)年5月9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如說明,請查照。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5月16日桃衛疾字第1110038890號函辦理。
二、 鑒於Omicron變異株之潛伏期較短特性,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指揮中心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7天,並於檢疫期滿後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三、 旨揭居家檢疫政策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 實施對象:自本(111)年5月9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之人員,不包括後續因監測發現新興變異株而重啟「重點高風險國家」專案管制對象。
(二) 檢疫天數計算:以入境日為第0天起算之7天檢疫期,於檢疫期滿之檢測結果為陰性,入境後第8天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三) 檢疫地點:維持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如家戶檢疫環境不符合1人1戶者,則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7天檢疫。前述1人1戶定義詳列如「地方政府執行居家檢疫者關懷及訪查作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如附件1)。
(四) 通案原則:
1、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檢疫地點(防疫旅宿/自宅或親友住所)同住。
2、 入境人員於檢疫期間具有共同照顧之個別需求,依現行規定辦理,可由一起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或非居家檢疫者之家屬於檢疫期間同住照顧。
3、 位於離島地區之民眾自國外入境本島後維持於本島進行7天檢疫至期滿。
4、 入境人員居家檢疫期間維持電子圍籬措施,並依身分別由地方政府民政單位、警政單位外事警察、學校相關人員進行管理及關懷。
(五) 檢測措施:
1、 PCR檢測:於入境時(第0天)依現行作業於國際港埠配合採檢及進行PCR檢測。
2、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
(1) 於檢疫期滿當日(第7天)進行1次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且檢疫期滿,始可離開檢疫場所並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另提供1劑備用快篩試劑,於檢疫期間出現症狀時使用。
(2) 所需家用快篩試劑由各國際港埠人員於入境時發放,同時予以說明宣導執行相關事宜。
(3) 考量家用快篩試劑之適用對象年齡限制,未滿2歲(以入境當日年齡為準)者其檢疫期滿當日檢測,相關單位將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進行PCR檢測,該項檢測費用由公費支應,至於前往醫療院所衍生之其他費用如交通費、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等,原則由入境人員自付。
(4) 另由民政單位及警政單位外事警察相關人員進行健康關懷時,確認其完成檢測並於「防疫追蹤系統」登錄快篩結果;另為減輕第一線人員負擔,自本(111)年5月6日起新增雙向簡訊追蹤機制,於檢疫期滿當日上午8時發送,請入境人員於當日下午2時前回報快篩結果,透過簡訊回報快篩結果批次傳送至防疫追蹤系統/個案追蹤紀錄/登錄篩檢結果項下,相關簡訊內容詳如附件2。
(5) 入境人員檢疫期間執行COVID-19抗原快篩作業流程詳如附件3。
四、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有關1人1戶及檢疫期間快篩檢測相關問答集,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Q&A/本署Q&A/Q45、Q70及Q71項下參閱。

2022-05-23 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自1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日)暫停實體課程,改採遠距教學一案,請查照。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5月19日防疫專案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自1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日)暫停實體課程,改採遠距教學;國小及幼兒園家長如有托育需求,惠請貴校(園)仍應協助提供學生學習、照護及午餐服務並落實校園防疫工作。
三、 有關停課期間各校辦理遠距教學應確保學生線上學習權益,並留意如下:
(一) 載具:學校應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乏載具設備(如平板及筆電等)之學生借用,並以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如有不足,由本局調撥載具。
(二) 4G門號及無線分享器:家中無網路之經濟弱勢(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教育部提供停課期間免費4G門號申請,請學校確實了解上述學生居家學習境況,倘需申請免費4G門號,請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注意事項,免備文逕向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申請。
四、 另建議補習班改採線上教學為主,若因家長及學生需求,得輔以實體教學,惟應確實落實各項防疫工作;私立幼兒園及兒童課照中心,建議維持現行模式,並請持續加強各項防疫工作。
五、 倘貴校於下週已排定莫德納或BNT疫苗入校接種日期,學生仍可短暫返校完成接種,以儘快提升保護力。
六、 倘貴校經評估仍需維持實體授課者,惠請備妥防疫計畫向本局報備後始可辦理。
七、 另請貴校(園)協助加強宣導,停課期間師生應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並持續落實個人防疫措施,維護自身健康與安全。

2022-05-23 為擴大推廣安裝臺灣社交距離APP,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5月10日府衛疾字第1110117702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已優化「臺灣社交距離APP」實聯制措施等相關功能,並鼓勵民眾下載使用。
三、 為達前述自主防疫成效,請貴校(園)持續配合下列事項:
(一) 推動同仁安裝社交距離APP,並鼓勵家人安裝,開啟藍芽功能並保持常開,以落實實聯制之防疫目的。
(二) 辦理或核准活動時,可採用社交距離APP辦理實聯制。
(三) 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進入場域或參與特定活動,建議優先適用本措施,進入場域時,向檢查人員出示畫面後,得免用其他實聯制措施。
(四) 確診者應上傳臺灣社交距離APP中之隨機ID資料,以減少疫情擴散;另接獲APP之接觸告警,請落實「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疑似症狀,可以快篩試劑檢測,若為陽性,請立即佩戴醫用口罩就醫,前往醫院時避免搭乘大眾運輸。
(五) 推廣海報如附件,亦可自「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下之「臺灣社交距離APP及採檢地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