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自112年3月6日(含)起調整本市校園COVID-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52 |
| 二、 |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 |
| 三、 | 因應指揮中心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規定並修正「 |
| 四、 | 自112年3月6日起, |
| 五、 | 另為因應各地區學校疫情狀況與各家庭面臨問題情形殊異, |
| 六、 |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 |
| (一) | 持續宣導符合COVID- |
| (二) | 加強宣導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 |
| (三) | 學校得視場域性質(游泳池、室內各場館、餐廳、宿舍等) |
| (四) | 掌握教師授課及學生修課名單,落實課程及活動簽到, |
| (五) | 備妥防疫物資,如口罩、耳(額)溫槍、酒精、環境消毒用品、 |
| (六) | 用餐前正確洗手,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 |
| (七) | 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加強通風及清消; |
| (八) | 大型活動(包括校慶、園遊會、親職教育日、運動會、 |
| 七、 | 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