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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訊息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3-11-01 | 點閱數: 255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2年「防災繪不繪」繪畫競賽活動辦法

  • 目的

為加深民眾對於防災教育之重視,提升學童正確的防災安全觀念與態度,並培養師生發展完整防災教育核心能力與基本素養,特舉辦本項競賽。

  •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承辦單位:桃園防災教育館
  • 參加對象
  • 凡對繪畫創作有興趣的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
  • 競賽分為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等 3 組(包含應屆畢業生),歡迎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競賽。
  • 競賽說明
  • 送件期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止(郵戳為憑)。
  • 收件方式:
  • 通訊報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防災教育館(地址:334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901巷49弄35號),並於信封處註明「112年防災繪不繪繪畫競賽」字樣。
  • 現場收件:現場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地址如上。
  • 設計主題:
  • 以防災為主題創意發揮(如:颱洪、乾旱、地震、海嘯、火災、土石流及核災等)。
  • 以桃園防災教育館為主題(如:防災館外觀、館內設施及互動遊戲等)。
  • 檢附資料:
  • 報名表(如附表1,與作品一併寄送)。
  • 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表2)。
  • 報名黏貼表 (附表3,黏貼於參賽作品背後)。
  • 參賽作品:
    1. 作品以個人參賽為限,每人限參賽 1 幅作品,參賽者自備紙張,以四開(39cm X 54cm) 規格之圖畫紙作畫。
    2. 繪畫形式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及漫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並得輔以文字說明。
    3. 不得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且於圖畫正面禁止留有可供辨識身分之文字或圖樣等符號。
    4. 繳交資料不齊全或超過截止日期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評分。不論參賽是否入選,參賽資料不予退回;未入選不另行通知。

  • 評選方式與標準
  • 評選方式:分機關初評及評審評選 2 階段。
  • 機關初評:由主辦單位辦理初評。
  • 評審評選:由主辦單位遴選評審委員進行評選,評審評分標準如主題呈現40%,創意概念30%,美感設計30%。
  • 獎項內容
  • 特優3名:各組1名,頒發禮卷3,000元及獎狀1幀。
  • 優等6名:各組2名,頒發禮卷2,000元及獎狀1幀。
  • 佳作15名:各組6名,頒發禮卷1,000元及獎狀1幀。
  •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及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或修改後,匯集成冊、製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與媒體通路平台,作為推廣教育及宣導使用。
  • 參賽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獲獎並追繳回獎金、獎狀及紀念品。
  • 參賽者繳交之各類文件倘有造假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獎狀及紀念品與相關權益。
  •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 「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 得獎者於領獎時需出示得獎者之戶口名簿、健保卡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 得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及補充。
  • 本活動洽詢電話:桃園防災教育館03-3655119分機524。
  • 結果公布及領獎
  • 結果公布:於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將評選結果公布於桃園防災教育館官網及臉書粉絲團,並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 領獎:由承辦單位通知領取,倘本人不克前往領獎,可另指派代表人前往,若不克派員者將以郵寄方式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