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7年11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70097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相關訊息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時間;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二)地點:山豐國小新視聽教室。 (三)講師:新明國小林瑞錫校長。 (四)歡迎市內有興趣的教師報名參加。 三、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點選山豐國小報名。 四、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