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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1-17 | 點閱數: 44

說明:

一、依據北臺區域幸福保衛站及桃園市幸福保衛站計畫辦理。

二、旨案係由北臺8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 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與四大超商(統一、萊 爾富、來來(OK)、全家)共同推動,結合各縣市教育及社 政單位之力量,針對18歲以下突發急難事由有飢餓求助需 求之高風險及脆弱家庭兒少,當其至超商取餐時,由超商 即時提供免費餐點使其免於飢餓,並由超商人員主動關懷 請取餐兒少填寫基本資料後,於24小時內將通報單傳至當 地社政單位窗口,經查核身分及學籍後派案所屬學校協助 處理,學校依個案(家庭)情況給予關懷輔導及必要協助; 倘為無學籍或學籍不明之孩童,則派案予社政單位介入調 查處理,若列為高風險家庭個案,則會進入社會局追蹤輔 導體系。

三、「幸福保衛站計畫」目的、補助對象及原則如下:

(一)目的:

1、結合桃園市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等四大超 商作為關懷據點,即時提供急難求助之弱勢學童餐 點。

2、擴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通報及救 助管道,提供飢餓需求之餐點協助,以保障其安心就 學。

(二)補助對象:本市境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 少年。

(三)補助原則: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童燃眉 之急,非長期照顧。

(四)執行方式:

1、當18歲以下家中遇緊急變故學童,飢餓時至四大超商 門市求助取餐,學童填寫基本資料,併選取飯、麵和 麵包等主食餐點及不含酒精之飲料1份(100元為原 則),且須於店內食用完畢為原則。

2、學童取餐後,超商將於24小時內傳真通報,本府社會 局接獲通報後,將由本局專人通知所屬學校,學校接 獲派案後應立即關懷輔導或引介資源協助學生。 3、若發現個案家中主要照顧者失業或收入不穩定者,應 由關懷輔導人員主動提供勞動局就業服務資訊及社會 局社會救助措施等資源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