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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3-17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4年3月10日桃女童雯字第113009號 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2日(星期三)前寄達桃園市女 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逾時申請或資料不全 者不予受理。

三、推薦資格: (一)114年度已三項登記之各級女童軍實際參與女童軍活動2 年且連續2年均辦理登記者。 (二)須參加縣市女童軍會或區域性女童軍活動有紀錄及相關 證明。

四、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網站 (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3-3464304、 0983-94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