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4月24日清幼教字第1149003031號函辦理。
二、旨揭招生簡章相關內容簡述如下:
(一)招收對象:依「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且符合簡章所述招收對象者。
(二)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