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9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535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教保員專班分北、中、南、東區,已核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等7校辦理,招生簡章於各開班學校網站公告,並陸續開放報名。
三、本專班報考資格須具備學士以上學位,經修畢48以上學分(包括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後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加註「學士後教保學位學程」),具備合格教保員資格。
四、開班訊息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