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5
  • slider image 239
:::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1-06 | 點閱數: 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令,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上級機關(構),於公務人員遭受性騷擾,且行為人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最高負責人,應為其自治監督機關,即分別為行政院、內政部。本解釋令自即日(114年12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