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744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係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以提升藝術涵養與專業能力並拓展國際視野。 |
| 三、 | 115年補助國際藝術競賽項目及對象如下(詳附件計畫): |
| (一) | 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少來自3國(含)以上為原則者,並以115年度舉辦者為限。 |
| (二)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藝術競賽或領獎者;以線上形式辦理之音樂類或舞蹈類競賽不予補助。 |
| (三) | 請貴校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及應繳資料前函報本局,以利彙整函送教育部,逾時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
| 四、 | 本案經費115年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經費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
| 五、 | 有關國際賽會訊息,參考資訊如下: |
| (一) | 美術類: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相關競賽列表及設計戰國策網站國際競賽訊息(https://www.moe-idc.org/Competition )。 |
| (二) | 音樂類:https://www.wfimc.org/、https://www.alink-argerich.org/ 網頁相關國際競賽訊息。 |
| (三) | 上開競賽訊息僅為參考,係鼓勵學生多方參與國際賽事,所提供之資訊不作為審查唯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