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5年6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50050538號函續辦。 二、為增強市民實作能力,探索本職學能以外之興趣及提供桃園市市民第二專長之學習管道,爰辦理旨揭相關課程。 三、本案連絡人:本市龍潭高中實習處王組長,(03)479-2829分機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