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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訊息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6-07-02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6月10日藝視字第1150001356號函辦理。
二、旨案競賽將於115年10月18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 、時間、地點。
三、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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