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5年7月20日府社團字第1150195494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貴校如有意願申請,請於115年8月6日(星期四)前將符合遴選標準之相關資料彙整後,寄(送)至本局辦理,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辦理。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徐連珠承辦人,聯絡電話:(07)76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