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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8-08-15 | 點閱數: 30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70065801號

主旨: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有關規劃戶外教育行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93898號函(隨函檢送)辦理。
二、為善用南部地區觀光資源,請貴校師生參與結合校訂課程之戶外教育活動,鼓勵多將南部地區納入戶外教育之實施地點。
三、戶外教育實施場域相關資訊可至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naer.edu.tw/)查看及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https://www.epa.gov.tw)下載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