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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04-15 | 點閱數: 275

一、旨案商品券每張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00元(面額50元*2張),銷售優惠方式為購買10張送2張,持券可依面額向本庇護商店兌換等值之自製商品,無使用期限。商品券發售時開立統一發票,持商品券消費時不另行開立發票,消費超過商品券面額,差額則另行開立發票。
二、聯絡購買方式:
(一)電話:03-3329003、03-3322101轉5190。
(二)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三、檢送宣傳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