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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8-08-15 | 點閱數: 1137

本校社團開設及申請資料審查:

(一)檢附資料:(附件一至六)

1.社團活動負責人申請表(附件一)

2.社團活動申請計劃書(附件二)

3.社團活動課程計劃表(附件三)

4.社團指導老師學經歷表(附件四)

5.社團活動實施日程表(附件五)

6.社團活動開班授課規定(附件六)

7.以上資料可於南門國小網站下載電子表件,表件請送交書面資料,並於審查後修正資料,再傳送電子檔(e-mailling961@nmes.tyc.edu.tw)。

(二)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7年8月22日(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三)受理單位: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四)聯絡電話:03-3370576分機312。

(五)經學校審核申請資料後,於開學前通知通過審核設立之社團。

(六)開學後校內公告,並開始辦理招生報名作業,如報名人數不足,不予開班,或徵詢老師同意,調整鐘點費後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