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社團開設及申請資料審查:
(一)檢附資料:(附件一至六)
1.社團活動負責人申請表(附件一)
2.社團活動申請計劃書(附件二)
3.社團活動課程計劃表(附件三)
4.社團指導老師學經歷表(附件四)
5.社團活動實施日程表(附件五)
6.社團活動開班授課規定(附件六)
7.以上資料可於南門國小網站下載電子表件,表件請送交書面資料,並於審查後修正資料,再傳送電子檔(e-mail:ling961@nmes.tyc.edu.tw)。
(二)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7年8月22日(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三)受理單位: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四)聯絡電話:03-3370576分機312。
(五)經學校審核申請資料後,於開學前通知通過審核設立之社團。
(六)開學後校內公告,並開始辦理招生報名作業,如報名人數不足,不予開班,或徵詢老師同意,調整鐘點費後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