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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美智老師 - 輔導室 | 2019-05-10 | 點閱數: 30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動物保護處公告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社會團體申請參訪暨專案活動

一、 依據本府動物保護處108年5月8日桃動五字第1080002931號函辦理。
二、 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下稱該園區)以「動物保護﹑友善動物」為方向,不斷努力並力求高品質收容,讓毛孩們在等待認養的過程中,能有一個自在舒適又寬敞的中途環境。
三、 爰此,該園區於舊址進行改建,無論在軟硬體方面及收容環境等均有改變且更加完善,竣工後的園區已不再只是收容流浪動物的地方,而更深具生命教育及動保觀念宣導之意義存在,歡迎貴校申請參訪該園區。
四、 申請參訪之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何彥麟承辦人,電話:03-4861760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