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觀護協會舉辦之「第18屆金舵獎選拔表揚辦法」及「第18屆旭青獎選拔表揚辦法」
一、 |
依據社團法人新北市觀護協會108年5月26日新北觀協宗字第1080526001號函辦理。 |
二、 |
該協會為倡導社會優良風氣,選拔全國從事非行兒童或青少年輔導、社區觀護處遇、犯罪矯正以及更生保護等工作優良人員,表彰其犧牲奉獻之精神,特舉辦旨揭選拔活動。 |
三、 |
旨揭選拔活動受理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6日止,相關資料請以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觀護協會(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3巷2弄22號,新北市觀護協會收),另電子檔請寄送:168588@hotmail.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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