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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9-06-16 | 點閱數: 21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1080049243號

主旨:為宣傳「中華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條約專要文件」及「中華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有聲書音檔及多元教材一案,請各校善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63707號及本府社會局108年6月5日桃社兒字第1080050589號函辦理。
二、為使兒少了解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條約專要文件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內涵,促使兒少發展兒權意識與知能,衛福部社家署製作旨揭有聲書音檔,已於網站上公告,先予敘明。
三、旨揭有聲書音檔公告於衛福部社家署CRC資訊網(https://crc.sfaa.gov.tw/crc_front/,路徑:教育宣導〈多元教材〉)教育宣導專區;另亦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路徑:業務資訊-業務專區-學輔校安室-兒少權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