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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07-08 | 點閱數: 240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7月4日客會文字第1086101044號函辦理。
二、「108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訂於108年8月31日(星期六)及9月8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9月21日(星期六)、9月22日(星期日)、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辦理團報增梯認證;「108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舉行。
三、查本市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本府員工參加客語研習課程或客語認證考試,得事先向服務機關學校或事業機構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爰配合核予當日參加108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者補休或公假

三、檢送本市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