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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8-09-03 | 點閱數: 615

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活動招生簡章

    本校為學生規劃多元社團活動,並依照市府規定遴選師資與收費。本學期預定開設之班別如背面表列,相關規定及說明如下:

ㄧ、參加社團活動者,上下課時請家長自行安排交通,準時接送並負責安全事宜。

二、報名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07年9月4日起至9月12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並完成繳費。若達招生人數上限之社團,依報名先後順序決定之;如人數未達下限者,則於統計後通知退費。

(三)活動時間:自107年9月17日起至12月21日止,依各社團老師規劃申請為主。遇國定假日或學校活動補假日,社團活動暫停,本學期,期中考週社團活動正常進行

(四)生香舞蹈社為生香文教關懷協會扶植社團,學生全額免費參加,可報名參與學生身份有: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單親、隔代教養、導師提列有興趣但無力負擔社團學習費用之弱勢學生等。

三、退費:

學生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之70%;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之50%;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四、社團課程表及師資介紹將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s://www.nmes.tyc.edu.tw/實際課程會依學生學習狀況些微調整),請家長自行參考。

五、報名繳費時,以臨時簽收方式辦理,待開班成功後,開立學校正式收據及開課通知,交予學生帶回。報名截止後,如人數不足則無法開班,將另行退費。

六、本學期部分社團活動次數較去年略有增加,費用亦隨之提高。

    七、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訓育組鄭老師  3370576 #312

 

補充說明:

修正學生帶回之招生簡章

四、本校不負責收取各社團上課之材料費,請自行繳交給該社團老師,或於上課前自行購買。本校將監督各社團材料的應用是否得宜。

上述說明予以刪除,材料費併入在社團費用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