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28753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家長宣導講師之需求,培養核心講師,提升宣導品質,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案基礎研習訊息如下: (一)時間:109年4月12日(星期日)。 (二)地點: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台南市北區文賢一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