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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0-04-08 | 點閱數: 198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列特定人員獎勵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5094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健康、清新、友善之無毒溫馨校園,鼓勵各校落實提列特定人員,及時覺察藥物濫用學生有效發揮預警及關懷輔導機制,並積極預防毒品入侵校園,擬針對落實推動是項工作有功人員核予獎勵。
三、旨揭原則自108學年度開始實施,請各校依照獎勵基準及作業期程據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