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9年度補助學校成立棒球社團計畫
(一)申請資格: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曾參與相關棒球競賽、社區聯賽或參加學生棒球聯賽。
(二)補助內容:補助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棒球社團培訓器材經費,每校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3萬元整(單價1萬元以下器材,另已有申請本局109年度深耕基層棒球扎根工作培訓計畫者,申請補助項目請勿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