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警政署有關「管制刀械與危險刀械」宣導資料1份(如附件),請加強宣導以避免危險情事發生,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9年7月3日警署刑防字第1090102610號及教育部109年7月6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09738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