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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8-09-22 | 點閱數: 2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070076585號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童軍辦理108年三項登記一案,請轉知所屬童軍團依限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7年9月10日107桃童理字第107080號函辦理。
二、本案108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底止。
三、本案有關團及各類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一)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500元整。
(二)各類童軍登記費60元整。
(三)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四)常年會費及新團入會費(桃園市)1,000元整。
(五)童軍月刊12期900元整。
四、檢附中華民國三項登記電腦化作業程序說明、中華民國童軍電腦三項登記流程圖、中華民國童軍三項登記作業程序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