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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心慧老師 - 學務處 | 2021-03-05 | 點閱數: 289

「二次電池含行動電源回收」宣導文宣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各區中隊綜合績效考核計畫辦理。
二、二次電池,如鎳鎘電池、鎳氫電池及二次鋰電池,可透過充電過程再度回復到原來狀態,行動電源內部大多由二次
鋰電池組成,回收時請勿嘗試拆解或破壞電池,避免造成人體及環境之危害。

三,使用完畢之廢乾電池,請務必送至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店、無線通信器材零售店、攝影器材零售店等設有電池回收筒之集中回收點辦理回收,或是交由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