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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訊息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8-10-04 | 點閱數: 25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070081439號

主旨:有關本市107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收、退件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7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收、退件地點說明如下:
(一)北區:桃園國中中正堂體育館二樓韻律教室(請由桃園國中後門永光街進出)。
(二)南區:中壢國小育英樓三樓禮堂(請由中壢國小延平路正門進出)。
三、本案請各參賽學校於送件前,務必再次確認各欄位資料已正確登打,作者及指導老師欄位已親自簽名(不接受蓋章),高中(職)組請附100至200字作品介紹。
四、本案各校送件時,倘有需補正部分,需於收件現場登入報名網站修正,不接受手寫修改,作者及指導老師欄位亦需重新簽名;且需補正者應於送件當日完成,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五、本案為求比賽之公平性,請各校轉知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
六、檢附南、北區送件位置圖及注意事項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