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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介文老師 - 教務處 | 2021-04-27 | 點閱數: 172

公告說明事項:

(一)廠商資格:登記有案之合法出版廠商。

(二)類別:國民小學語文(國語、閩南語、英語、客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生活、綜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

(三)收件:教科書(含課本、習作、附件)

1.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下午4時止

2.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3.注意事項:

(1)所送樣書(或成書)需已通過教育部審定(封面或封底須有該書經教育部審定之執照),亦即所送樣書需與日後訂購之教科書一致。

(2)閩南語雖可不受「是否通過教育部審定」之限制,但所送樣書需與日後訂購之教科書一致。如不一致時,由本校依規定選用次一順位版本。

(3)各年級、各領域之教科書、習作或相關附件,各出版廠商必須送件參與本校舉辦之教科書公開陳列展示始得列入評選,未送件者視為自行棄權。

(4)為求公平,評選期間(110年5月1日上午8:00起~110年6月4日下午4時止)各出版業者敬請配合暫不進出校園;本校舉辦各出版廠商說明會。

(5)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6)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7)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8)未獲入選之教科書,請各書商或供書單位於110年6月19日前洽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領回。

(9)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聯絡方式:03-3370576#211

 (四)評選:

1.日期:110年5月1日至6月4日止。

2.程序:本校任課老師就各出版廠商送件樣書,於展示期間進行審閱、評選,統計評分結果送交設備組彙整,再送「教科圖書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定之。

3.評選結果公告:110年6月9日前公告結果於本校網站。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