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4月22日南大視訓字第1100006702號函辦理。 二、本案收件日期自110年5月20日至110年5月26日止寄至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地址: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