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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21-05-19 | 點閱數: 425

一、標租需求:為配合行政院再生能源推動相關政策,出租學校提供校舍屋頂等出租,並參照政府採購法適用最有利標精神辦理 標租事宜。 
二、出租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詳標租文件)。 
三、出租期限:詳標租須知及租賃契約(稿)。 
四、廠商資格:(詳標租須知)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2.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 峰瓩(kWp)以上,須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五、本公告內容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請欲參與本標租案之廠商務必詳閱,依規定辦理,若發現未依招標文件規定事項,即判 定為不合格標。 
六、本標租案須繳交押標金新臺幣33萬元整,繳交方式詳標租須知。 
七、本校與台電公司並聯之饋線,須由廠商負責取得,其所需費用概由廠商支付,相關硬體設施須先施工,不可因饋線尚未取 得而延宕施工。 
八、截標時間:110年5月24日(一)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總務處,逾 時不予收件。請依郵政法掌握郵寄班次,如逾時寄達主辦機關,視為無效標,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九、資格審查時間:110年5月25日(二)上午10時30分;資格審查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校史室。 
十、評選時間:開標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十一、評選地點:本校校史室,廠商須出席簡報(詳評選須知)。 
十二、本案契約文件會不定期更新,請廠商務必隨時更新資料。 
十三、如招標文件有疑義,出租學校擁有最終解釋權。 連絡人:南門國小總務處蘇主任 電話:03-337057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