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前以本局110年4月30日桃教學字第1100037194號函文 各校在案。
二、旨揭研習原訂110年6月17日及18日辦理,因近期疫情升 溫,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將延後實施,待疫情趨緩後再 擇期辦理,請協助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