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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1-09-02 | 點閱數: 26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警察局110年8月31日桃警交字第1100062957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貴校如位於旨揭多肇事路(段)口附近(約500公尺內),請將多肇事路口納入校園安全地圖,並向親師生宣導多肇事路口位置及其危險性,教育學生防衛兼備之用路行為,避免成為交通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