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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訊息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1-10-21 | 點閱數: 201

一、依據本局110513日桃教小字第11000413401號函(諒達)暨本市永安國小110105日永小教字第110000612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

() 收件日期:110927日至111(星期一)(郵戳為憑,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 獎勵:各組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 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 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