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12月17日府教學字第1103721766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會辦理時間及科別如下:
(一) 時間:
1、初審:於111年4月7日(星期四)至111年4月15日(星期五)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2、複審:於111年5月3日(星期二)9時至15時,由作者親自至會場向評審講解,進行複審。
(二) 國中小組科別:
1、數學科
2、物理科
3、化學科
4、生物科
5、地球科學科
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三、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1年1月21日(星期五)前依「新竹縣第62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縣市政府)或(大專院校)」表填妥後函復本局,正式委員名單由新竹縣政府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