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1年推行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表揚活動
一、依據桃園市推行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表揚要點辦理。
二、表揚獎項:傑出運動選手獎、優秀運動教練獎、績優團體及人員獎、運動推手獎、終身成就獎。
三、推薦簡章請逕至體育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