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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22-08-03 | 點閱數: 249

為辦理本校 111 年度警衛臨時人員甄選乙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二、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

2.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者並尚在有效期限內為準;本職缺係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需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三、聘期:本次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包含試用期),年終考核優良者得續聘。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4 : 00 止。

五、報名地點:親送本校總務處。

六、甄選日期: 111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10 : 20 報到,10 : 30面試。

七、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並接獲通知後,依通知時間到校報到。

八、洽詢電話:(03)3370576#510、511。總務處總務主任或事務組長。

九、其餘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