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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4-21 | 點閱數: 181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適應體育課程及運動平權發展試辦計畫

一、 補助對象:

(一)校內有身心障礙學生,須依國民體育法第14條提供適應體育教學,或設 有特殊教育法第11條第1項所定特殊教育班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特殊教育法第25條所設立之特殊教育學校。

(三)具就讀於普通班仍需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學生,且近三年曾參與教育部體 育署各項推動適應體育計畫;依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所規劃,於體 育課程中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已於課程計畫納入適應體育內容;設有 友善籃框籃球場等友善措施之學校,為優先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