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5
  • slider image 239
:::
一般公告 信儒老師 - 輔導室 | 2023-08-18 | 點閱數: 148
一、

有關特殊教育法修正一案,業奉總統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781號令公布,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二、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規定,特推會之組成應有身心障礙學生、資賦優異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資賦優異學生家長等代表參與;校內無特殊教育學生者,得不予遴聘特殊教育學生或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