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107學年度寒假市長「給全市高國中小學生家長書函-給家長的一封信」發放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7年10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70084358號函續辦。 二、請貴校於108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1月15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派員至各區中心學校領取旨揭書函,俾利於假期前將書函紙本發送學生攜回轉致家長(不含補校);另書函電子檔(如附件)請各校協助掛載於學校網頁。